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解读和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的运用培训各会员单位、业界同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确保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施行,对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进一步细化, 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实施条例,并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步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明确了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全部衔接事项,并就社会重点关注的税前费用扣除、税收优惠、关联交易、反避税措施等内容进行全面阐述,在税率、税前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征管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做了新的规定,这必将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营销策略和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产生重大影响。如何针对政策的变化,重新审视原来的纳税筹划方案?如何面向未来,设计出与新法精神相适应的市场营销策略?如何深刻理解新法的精髓,有效规避企业的涉税风险?如何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好相关的纳税调整处理?这些都是国内融资租赁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