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解读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护,防范铁路外部风险,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办法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一、立法背景自2008年京津城际铁路建成通车起,高速铁路在我国迅猛发展,至2019年底通车里程超过3.5万公里,高居世界第一。随着高铁路网的快速扩张、运输规模的持续扩大,技术装备的迭代升级,高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和复杂。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铁路发展必须坚守的底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铁路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铁路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7部门联合印发了办法,切实完善高速铁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形成综合施策、多方发力、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