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热点问题问答(二)编者按:我们收集了近期投资者咨询的热点问题并予以回答,供投资者了解。 1、问:投资者咨询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的相关规定:在连续竞价期间,如果第一笔申报在不违反该指引的情况下成交了,是否可以继续申报第二笔,总共可以申报几笔?答: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2014年修订)对异常交易行为量化指标均为综合性指标,没有专门针对申报笔数限制。2、问:请问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是否免于披露和履行相应程序的交易?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是否不需披露和经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程序?答: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彼此之间发生本所股票上市规则9.1条规定的交易(包括收购或出售资产),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9.17条的规定,可免于按照上市规则第9章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前提必须是前述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其子公司(或孙公司)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上市公司可按照公司章程或其他内部决策权限履行相应程序。否则,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