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解读,任 玉,200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国务院办公厅发函,要求适时启动村委会组织法修订工作。此后,民政部与国务院法制办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启动了村委会组织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 2006年5月,民政部向国务院报送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送审稿)。2009年12月2日,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12月8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该修订草案,12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该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10年6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审议该修订草案。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次审议该修订草案。修订通过该法,一、村委会组织法修订前后对比,条文变化:原法3151个字,共30条,修订后5881字,共41条。 结构变化:原法不分章,修订后法律分六章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六章附则,变化比较大的地方:一是选举的内容大大充实了;二是村民代表会议做实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