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试行)一、相关定义“双随机 、一公开”是指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承担环境行政监督检查职能的市局各科室、二级单位、各分局,在对监管对象依法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行为。“一单两库一计划”:一单是指以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梳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增加相应内容,制定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是指抽查对象名录库(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调整)和执法人员库(根据人员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一计划是指根据监管职责科学制定的年度抽查计划,同时应明确抽查任务、抽查类型、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检查主体、抽查比例和检查日期。二、背景和目标“双随机、一公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解决过度监管导致监管成本过高、执法扰民等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国务、省政府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