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解读一、崇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企业规范投资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崇左市国资委制定了崇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一)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背景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印发是我委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崇左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针对企业投资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企业投资中出现的问题,参照自治区国资委管理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定位、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要求出发,对规范企业投资决策、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审批效率起到促进作用。(二)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分为八大部分。第一章“总则”明确规定适用范围、投资、主业、企业层级和投资额的定义。明确投资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