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市委和市委规划建设工委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局党组决定,从*年10月开始,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的重要要求和市委“123456”的奋斗目标,以“适应新形势,实现新要求,为打造新滨海、建设新天津、实现新跨越作贡献”为载体,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组织局系统广大党员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环保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环保体制、机制,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在抓好污染减排、推进生态市建设的实践中,提高推进改革创新、促进科学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的能力,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