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资兴 市人口 计 生委 规 范 权 力运行制 度汇编二 一 年 十 月2目 录第一部分:资兴市人口计生委权力行使依据资兴市人口计生委权利行使依据第二部分:部门行政职权、责任体系及运行流程1、资兴市人口计生委法规科2、资兴市人口计生委计划统计科3、资兴市人口计生委财务资产管理科4、资兴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技术指导站5、资兴市人口计生委政工科6、资兴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7、资兴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8、资兴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第三部分:规范权力运行配套保障、监督制约、责任追究制度1、资兴市人口计生委公开办事制度2、资兴市人口计生委首问责任制度3、资兴市人口计生委行政问责制度4、资兴市人口
2、计生委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35、资兴市人口计生委行政告诫制度6、资兴市人口计生委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7、资兴市人口计生委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8、资兴市人口计生委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9、资兴市人口计生委行政执法听证制度第四部分:规范权力运行考核评价体系1、资兴市 2010 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2、2010 年度资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乡镇加分扣分办法 3资兴市 2010 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4资兴市人口计生委绩效评估考核实施方案5资兴市 2010 年度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考核评估方案4第一部分: 资兴 市人口 计 生委行政 权 力行使依据5资兴市人口
3、计生委行政权力行使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8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9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10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11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2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13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14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15国家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办法(试行)16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17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618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19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党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
4、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处分规定20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1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2计划生育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管理办法23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24湖南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暂行办法25郴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7第二部分:部 门 行政 职权 、责 任体系及运行流程8资兴市人口计生委法规科一、行政职权(职能职责)及责任体系负责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计划生育违法案件;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问题的研究;承担政策咨询答复解释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
5、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负责委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普法工作;接受并调查处理来信来访。二、主要工作流程、办理程序和时限及风险防范办理时限:(1)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受理核审时间在 10 个工作日内,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2)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核复议决定时间在 60 个工作日内,最长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9(一)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风险风险风险风险风险风险风险受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案件的线索材料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受理初步核实:对受理的案件线索材料进行初步的调查了解立案:对案件线索材料进行初步核实后,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确的案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出立案检查的决定调
6、查核实:案件调查人员通过合法的手段,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取得确凿证据认定事实:调查人员运用收集到的并经核实的证据来分析认定案件的真实情况与案件当事人见面:办案人员持经过调查核实认定的事实材料与涉案当事人见面,并认真听取其意见和申辩提出定性处理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案件的性质和处理提出具体意见撰写调查报告:综合反映所调查案件的全面情况,说明案件真实真相,提出定性处理意见案件受理: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员对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责任人进行审理,以保证案件得到正确的处理。对反映失实,或者不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已立案调查的案件,应按有关程序报请撤销案件。经调查核实,发现被涉案当事人不仅触犯了刑律,有犯罪嫌疑的,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0风险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