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志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自查总结 根据城区直属机关工委转发中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室对照“十个严禁”逐条开展自查自纠,具体情况如下: 一、“十个严禁”执行情况: (一)领导重视,强化措施。按照通知精神,我室高度重视,支部于8月17日下午,组织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照“十个严禁”进行了自查,认真查找本单位和领导干部执行、落实“十个严禁”和狠刹不良风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强化措施,并制定了城区党史研究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二)开展自查自纠。在部署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求我室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例如: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禁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落实自治区有关津贴补贴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方面。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我室领导干部在单位财务、政务公开情况,大操大办婚丧宴、升学宴、乔迁新喜宴等方面情况看,没有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