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法制史教学一体化设计方案(2009)徐宏记 2009 年 3 月一、课程性质及教学要求一、外国法制史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法律专业的必修课程,是法律史学的一个分支,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门综合基础学科。二、外国法制史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研究外国各种类型法律制度产生和演变规律。它是通过各种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表现形式,主要特点和阶级实质探讨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三、外国法制史与法学基础理论、外国法律思想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各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但又有密切联系和分工。外国法制史是研究法学理论的基础,它与各部门法学是历史与现实,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它可涉及
2、各部门法,并通过各种部门法史及理论,综合研究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整个法律制度,揭示其最本质的特点和规律。四、外国法制史基本内容主要由四大部分组成,即古代法律制度,中世纪法律制度;近代法律制度;现代法律制度概述。五、本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是:掌握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来分析、认识法律问题的方法,扩大知识面,为掌握法学打下比较坚实的基础,批判继承外国优秀法律历史遗产,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参考、借鉴的资料;了解当代外国主要的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趋势。六、外国法制史学科研究的根本方法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同时,也须采用分析和比较的方法。 二、教学媒体(一)学时和学分1学时:72
3、课时 2学分:4 学分 (二)教学媒体1文字教材采用分立型,分为主教材和辅助教材。主教材为外国法制史 ,是教学和学时的主要内容和依据,是音像教材的基础。辅助教材为外国著名法典其评述 ,配合主教材,帮助学生消化理解主教材的内容,重点是在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法典,及对主要法典的评析。2课件课件是 3 学时的网上教学内容,为重难点讲授型,由安徽电大责任教师,配合文字教材讲授,以便更好的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在学习可以结合本课程的面授辅导,有计划地组织网上教学。3直播课堂即点播。现安徽电大已录制七讲直播课堂,主要是就重点章节的重点和难点进行讲解,使学员能够在整体把握的基础上突出掌握课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4、。网址:http:/ : http:/ 查询。三、主要教学环节在本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主要依托以下教学环节:课堂教学、作业辅导、课外学习指导、期中测验、学习小组、考试、实践环节等。省校也将通过面授辅导、函授辅导、网络教学、电话和电视直播教学等多种形式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具体包括(一)自主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学生要不断地掌握自学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自学方法指导。2、学生自学应制订学习计划,学习要循序渐进,不要集中突击,应付考试。3、自学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同时要认真参加教师组织的课程实践活动。4、学习过程中,要明确学习目标,在自学基础上,认真进行
5、自测。5、要积极参加学习小组的学习活动,互教互学,共同研讨。安徽电大电大在线 :http:/安徽电大:http:/(二)面授辅导在辅导的过程中,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教师要掌握好课程教学大纲、文字教材,明确教学的目的、要求,包括:总的目的要求和各章的目标要求,帮助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各章基本的概念与原理,并引导学生运用有关理论去分析实际问题。2、制订具体的教学计划、进度,并指导学生制订自学计划及学习本课程的自学方法。3、要组织好集中辅导环节,认真收集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精心准备,集中释疑,如遇到难以解答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到省电大教学处。3、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教材,认真提出思考问题,组织
6、学生观看收听,并组织讨论。4、认真组织好期中考试,教师给予评定成绩。 5、教师要抓牢平时考核,要组织、指导、检查自测,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辅导。(三)函授辅导省校责任教师将利用安徽电大报刊登本课程相关的辅导文章。(四)网络辅导在中央电大和省电大网页中,将发布本课程的课程说明、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学习指南、考核说明、教学辅导资料、综合练习测试等内容。(五)课程实践环节它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根据实际情况,本课程实践环节安排为调查报告,学生应围绕有关国际贸易法律制度这个主题展开调查、讨论,形成文字,作为课程实践活动内容。各教学点和面授教书要组织和督促学生完成,具体的形式和时间安排由各教学点根据具体
7、教学情况自行组织进行。学员未完成者,形成性考核成绩不合格。(六)小组学习建议在课程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应指导下学生根据学习需要组织学习小组,制订小组活动计划(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 。小组成员可以利用平时交往的机会互相交流、共同研讨。小组活动应做好记录以备检查及今后教学研究。(七)课堂讨论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辅导老师主持进行,应记录学员提纲及发言情况,将其作为评定平时成绩的标准之一。(八)作业考核结果将记入形式性考核总成绩,它占课程总成绩的 20%。本课程共安排 4 次作业,由省电大老师统一布置,具体内容参见安徽电大电大在线作业要求栏目。试点分校要安排学员认真完成,并在教学的过程中适当的加以补充
8、。面授教师要认真批改,解答学生在作业完成过程中的疑难。辅导教师对学生的作业全批全改并进行讲评。(九)考试期未考试成绩占形成性总成绩的 80%。试题类型可以包括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等。每种类型的考试题有难、中、易的差别。考试范围根据本课程的教学大纲而定。期末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闭卷。四、形成性考核本课程的期末总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平时考核(占总成绩的 20%)和期末卷面成绩(占总成绩的 80%) 。平时考核组成:( 1)书面作业成绩:学生应按要求完成平时作业,其作业成绩10 计入;(2)学生自主学习情况记录:参加网上学习(网上答疑,网上讨论等)2
9、 分;完成实践环节 3 分;参加小组活动(案例讨论,专题讨论)3 分;期中考试 2分。五、教学设计(一)教学知识点1、依据课程学习进度,划分为四大部分的教学知识点。 教学时间安排 划分依据 教学内容 篇章第一编 古代法律制度第一章 楔形文字法律第二章 古代印度法律制第三章 古代希腊法律制度第四章 古罗马法律制度第一章至第四章第一次面试第二编 中世纪法律制度 第五章 日耳曼法第六章 法兰西王国法律制度第七章 英吉利王国的法律制度第八章 中世纪西欧罗马法、城市法和商第九章 教会法第十章 中世纪伊斯兰法第五章至第十章第三编近代法律制度第十一章 英国的法律制度第十二章 美国法律制度第十三章 法国的法律
10、制度第十四章 德国的法律制度第十五章 日本法律制度第十一章至第十五章第二次面授第四编 现代法律制度概述第十六章 英国法律制度第十七章 美国法律制度第十八章 法国法律制度第十九章 德国法律制度第二十章 日本法律制度第十六章至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 第三世界国家的法律制度第三次面授 外国法制史期末复习期中考试和作业评讲期末复习: 国际贸易法期末复习网上答疑:期末复习本课程重点、难点提示完成作业相关内容说明:1、本课程面授辅导及专题讲座拟安排 3 次,9 课时。另外学时为学生自主学习学时。面授辅导应详细讲授教材重难点内容,专题讲座可在教材有关内容基础上有所拓展,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个别化学习形式包括:
11、收看 IP,直播课堂等、小组讨论、作业及讲评、期中测验、网上答疑等。预习、复习及上网查询资料时间有学生根据个人情况自定。2、第一次课程内容为本课程学习指导,要求指导教师介绍课程基本情况、提出学习要求、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教会学生上网查找本课程资料,安排学习小组等。3、直播课堂。本课程目前录制有 7 课时点播,指导老师可结合教学进度指导学生收看。4、小组(或课堂)活动。本学期至少应安排 3 次讨论(可参见上表) 。各试点分校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有所增加。5、作业。省校统一布置的本课程四次作业应按规定完成,作业以学生个人完成为主,指导教师应讲解部分疑难问题。6、期中测验。具体时间和题目参见安徽电大网相应通知。7、网上答疑。本学期六安电大将在“电大在线”上组织两次网上集中答疑,指导教师应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另外,在“六安电大在线”上进行不定期答疑,责任教师随时回答学员学习中的疑难问题。8、以上进度,依据实际情况可以做出相应修改。具体依照教学处统一安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