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六条禁令自查报告今年开春,教育局向全体教师发布省教育厅六条禁令:一、严禁收取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费用,未经公示不得收费。二、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入学。升学和编班的依据。三、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或吃请。四、严禁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商品五、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搞有偿家教或参与社会上的各类补习班六、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自接到中心学校的“禁令”后,我校政教处立即组织全体教师对这六条禁令进行了集中学习,大家还纷纷结合工作实际畅谈了学习体会,并表示将“六条禁令”作为自己的一面镜子,坚决执行上级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六条禁令”对教师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补充,上述几点是每一名教师都应该禁止做的,也是最基本的行为品质。有人说:“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教育和热爱学生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反过来说,如果我们只知道教书而不知道育人,那么,只能称其为“教书匠”,所谓“人类灵魂工程师”也是空有其名。由此看来,“德”是赋予人灵魂的基石。道德的培养和提高,不管是对教师自身还是对学生都是尤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