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学习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法制建设,维护政府法制的统一,保证规则在我国的正确实施,根据美国亚洲基金会的邀请,年月,国务院法制办成立了统一实施协定赴美考察团。国务院法制办外事司副司长吴浩同志担任团长,个省、市、区、计划单列市的法制办负责人及处长、国法办的有关同志为考察团成员,总计人。月日,由北京飞往美国旧金山,月日到加州首府萨克拉门托,月日到华盛顿,月日到达纽约,月日,由纽约返回北京。在美国的天行程中,我们先后走访了亚洲基金会、加州政府食品和农业部、行政法办公室、行政听证办公室、保险部、太平洋法学院、美国联邦贸易代表处、乔治敦大学、美国商务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美国亚洲基金会副主席、商务部高级法律顾问(副部级)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终身大法官等会见并与考察团的成员进行了坦率交谈。考察团在美期间,重点考察学习交流的内容有,美国宪法、政体与中国体制的比较、联邦和州的行政程序法、规章的制定、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立法方面的关系,加利福尼亚州政府的行政裁决,立法及实施情况,规章制定的听证,司法审查,规则在美国的统一实施,法律制定及实施的透明度,信息自由法、企业界对商标、专利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