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留学生招收及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年月 29 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规范我校接收和培养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特对 年制定的“汕头大学外国留学生招收及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经过修订的规定自年月日起试行。一、外国留学生的类型外国留学生是指经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持外国护照的学生。我校招收的外国留学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硕士生、本科生、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语言生和短期培训生。(一)硕士生:按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录取的攻读硕士学位的外国学生;(二)本科生:经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达到学校录取要求的外国学生。春、秋两季录取(包括经学校批准采取承认学分的方式,由国内、外其它院校转来的外国留学生) 。(二)高级进修生: 进修研究生课程的外国学生以及进行研究工作的访问学生;(四)普通进修生:进修本科各专业课程的外国学生;(五)语言生:在我校汉语培训中心学习汉语的外国学生;(六)短期培训生:由教学单位承办的、以某一专业为主题的、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培训班的外国学生。二、 外国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