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环境保护业务培训一、危险废物管理的概念及其基本管理理念:1. 法律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八十八条第四款)2. 一般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对人类、动植物和环境的现在和将来会构成一定危险的,没有特殊的预防措施不能进行处理或处置的废弃物。3. 危险废物的特征:危险废物的特征是指它所表现出来的对人、动植物可能造成致病性或致命性的,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性质。通常表现为: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害性、传染性、生物毒性、生物蓄积性、三致等等。4. 危险废物管理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的手段解决危险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危险废物管理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对危险废物问题制定的法规、政策以及实施这些法规的政策。5. 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是指对危险废物的避免和减量,产生后的收集、运输、贮存、循环、利用、无害处理以及最终无害化处置的管理,其优先序列为最小量化、废物回收利用、废物的环境无害化处置。 通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