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试行)WHNYLM/ZD-063-2015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识别公司煤化工板块管理产品、 活动和服务中的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对危险源分级、监测、控制, 预防事故的发生,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和集团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神华集团选煤厂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及乌海能源公司相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生产运行、 建设项目、 变更过程的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确定, 重大危害因素辨识、 评价和控制措施确定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的 HAZOP分析等内容。第三条 关键名词术语解释(一)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财产损失、 工作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危险源在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也被称之为危险因素或危险源;可能导致健康损害的危险源, 也被称为职业病危险源)。(二)危害因素辨识旨在事先确定所有由企业活动产生、可能导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