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创新课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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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哈尔滨工业大学创新实验课管理办法为贯彻精英教育理念,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探索个性化的培养机制,我校决定为优秀本科生开设创新实验课。为保证课程教学和管理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目标定位通过集中优质教育资源,为基础好、能力强、有精力、有兴趣的优秀本科生提供优质实践教学培养平台,安排难度和深度适当的综合实验、创新实验,立足于学生创新意识、科研方法的培养。课程定位在普通实验课(基础、综合实验)的基础上,对技术基础和专业基础实验内容的改革、提升和创新,为学生今后的科技活动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奠定基础。二、课程模式创新实验课有以下两种模式:第一种:与培养方案相结合,基于已有实验课的扩展和提

2、高,实验内容由部分原实验课内容和增加的创新实验组成,学生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或创新学分;第二种:单独设立的全校选修课,学生成绩合格,可获得创新学分或选修课学分。三、组织与管理创新实验课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以下工作:1. 组织创新实验课的立项、审批、结题验收等工作;2. 对申请开课的创新实验课进行审查,为具备开课条件的课程提供课号、选课等保障工作;3. 选派专家对创新实验课的教学过程进行督导,及时反馈意见和进行总结;4. 为效果好、作用突出的创新实验课提供后续的建设条件,力争打造成优质实验课。各院(系)及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专家组负责以下环节的工作:1.本

3、院(系)创新实验课的初审工作。初审时要综合考虑实验硬件条件和师资条件是否具备,对实验内容及难度进行充分论证(相近内容的实验不能重复开设);2.立项后的实施进度、经费管理、监督检查;3.开课后的保障、督导、总结和提升工作。四、课程立项和管理1具有副高职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根据学科特点、实验室(中心)条件,提出创新实验课立项申请(每个申请人只能作为一门创新实验课的负责人) ,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创新实验课立项申请书 。2经学校批准立项的创新实验课,一般在一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学校在开课后采用现场检查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题验收,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不予结题,由院(系)监督限期整改(项目负责人 6

4、个月内申请重新结题)。3得到资助并结题验收合格的创新实验课,至少要连续开出 3 年。结题后不能再开出的,其课程负责人在 5 年内不得再申报创新实验课,也不得申报各级教学评奖及优质实验课。4课程负责人在首次开课前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创新实验课开课申请表 ,教学院长(系主任)对开课条件保障及能否按时开课等签署意见后送交教务处。5首次开课结束,负责人要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创新实验课教学分析表,对实验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并提交给所在院(系),由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字盖公章后送交教务处。6对已结题的创新实验课,教务处每学期中旬确认下学期开出课程,并进行日常运行经费预算,适时下达至开课实验室(中心)。7学校对“创新实验课”的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通过专家听课和学生评教进行质量评价。五、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本科生院教务处。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有关实验教学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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