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强化监督,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烟草打假是指各级烟草专卖局( 公司 ) 组织的为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进行的专项工作 , 具体是指 :(一)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雪茄烟;(二)打击非法拼装、销售烟草专用机械;(三)打击非法收购、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烟用原辅材料(含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及假冒卷烟商标标识) ;(四)打击为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 雪茄烟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仓储条件、资金等违法行为。第三条烟草打假经费是指由各级烟草专卖局( 公司) 列支的用于打击上述烟草制假、售假活动的专项费用。第二章烟草打假经费管理.第四条 烟草打假经费纳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年度费用预算统一管理。(一)各单位预算计划由市局 (公司)综合上一年度案件查处等有关情况统筹分配, 年度内如遇重大案情确需调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