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效能监察实施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和集团关于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效能监察工作和强化效能监察力度,加强企业管理,促进项目管理者正确履职,提高企业效能,保障 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符合集团关于在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等项目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要求,确保项目安全、人员安全、资金安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效能监察,查找和整改管理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关键环节操作更加透明,工程建设制度更加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更加完善,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提升。 并以“建设优质工程”为目标, 努力做到 “三控”、“三防”。“三控”:控制好投资规模,合理使用资金;控制好建设进度,按时完成工作目标;控制好工程质量,实现优质工程。“三防”:防止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防止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防止违反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的发生。三、组织机构依据“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