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重点推荐(注:第五章、六章为重点) 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1、法的本质 :意志内容的一般性、客观性、统一性。2、法的效力 :关于人的效力、地域的效力、时间的效力。3、法律规范 3 要素:假定(必要条件)、处理、制裁;4、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5、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企业责任主体、中介服务主体、政府监管主体和从事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1、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预防为主 “六先”:安全意识在先; 安全投入在先; 安全责任在先; 建章立制在先;防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3、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特征:独立性、服务性、客观性、有偿性、专业性。4、生产安全事故按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分为:自然灾害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5、事故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人员和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员。刑事责任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