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承包(甲):上航局航道建设港海盐港区C 区 5 号和 6 号多用途泊位工程陆域工程项目部分包(乙):根据人民国合同法 、人民国建筑法 、人民国招投标法 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结合本工程实际, 为明确双的责任、 权利和义务, 经甲、 乙双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港海盐港区 C 区 5 号和 6 号多用途泊位、陆域工程1.2 工程地点:海盐1.3 承包围及容:港区海盐港 C 区 5 号和 6 号多用途泊位工程配套的房建工程- 办公楼、 生产辅助综合楼、泵房、变电所、门卫、调节池、房建工程设计图中除水电安装工程的全部工作容.1.4 甲视需要,可对乙承包围及容做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承包围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应无条件接受。 乙不能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做出调整的理由。1.5 承包式: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式,并同时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