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草案)为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发展,依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公司有关规定,层层落实责任,降低和消除安全事故,特制定此细则。第一章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厂区不准吸烟,吸烟一次罚款50 元 ;2、禁杜绝三违现象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者考核30 元。3、加强对设备的保养、执行“预防为主”的针。4、启动设备前,检查是否有人在机器上工作,确保人员离开所要开动的设备。违者考核 30 元。5、身体的任部位不得与运转部件接触。6、检修设备时,需要停机的,必须停机检查。7、运转设备的突露部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加装牢固可靠的防护罩。8、格按照设备说明书或调整后的设备运行,参数使用设备禁超压、超温、超负荷停运转设备。9、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违者考核30 元。10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违者考核100元。11 、在特殊岗位如制加氢不按规定着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