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教学行为, 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 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 (以下简称学校) 应全面贯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 以促进就业为导向, 以思想道德教育、 人文素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为重点的教学指导思想, 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条学校应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突出以崇尚劳动、 敬业守信、 创新务实为重点的职业精神教育。 要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 发挥课程以及各类教学管理制度的育人功能, 借鉴先进的企业文化, 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校文化, 培育良好的育人氛围。第四条学校应加强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第五条学校应树立符合职业教育规律的教学质量观,推进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评价标准和就业导向的教学质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