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管理规定1. 总则1.1 本篇规定了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部报警、联锁摘除或恢复维护,管理规定。1.2 本篇适用于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部,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减少事故、 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而设置报警、联锁保护系统。1.3 编写依据: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范( SHJ1890)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自动控制设计技术中心站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 ( SHB Z 06 1999)化工设计标准信号报警、联锁系统设计规定( CD50A17 84)1.4 联 锁 保 护 系 统 供 电 应 符 合 : HG/T205092000仪表供电设计规定HG/T205132000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SH 3082 1997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1.5 联锁保护系统供气应符合:SH 30202001石油化工仪表供气设计规定HG/T20510 2000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