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钟山县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有效解决当前我县瓶(桶)装饮用水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 6 个月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瓶(桶)装饮用水产品产生铜绿假单胞菌可能的因素,特制定本工作方案。1、整治对象全县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和经营户。二、整治目标坚持以问题导向为原则,通过对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产生铜绿假单胞菌的因素进行专项整治,摸清企业生产状况,分析和排查铜绿假单胞菌污染等行业性风险隐患。进一步督促生产企业和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系统风险,提高和保障产品质量合格率,切实解决瓶(桶)装饮用水行业存在的质量问题
2、,提升我县瓶(桶)装饮用水食品安全水平。3、整治重点(一)源水监测1.检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源水水质是否符合GB5749-2006生活 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2.检查水源是否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避免对水源造成污染。(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1.检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原辅材料、包材进货是否查验、是否索证索票。使用的桶是否是食品级聚碳酯(PC)等材料制成。2.检查回收的水桶是否破损,是否受到其他污染物的污染。(三)生产控制1.检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是否建立生产过程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水的处理、配料(有该工艺的)、杀菌、灌装封盖(口)、清洗消毒、储运和交付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管控。
3、2.检查循环使用的桶的内部清洗消毒设备是否为连续自动化设备,至少包括:预清洗、洗涤剂清洗、消毒剂清洗、水冲洗、成品水或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要求的水冲洗等,且不少于 10 个清洗消毒工位(含沥干工艺)。3.检查水处理装置(如沙滤、碳滤、精滤和反渗透过滤等)是否定期维护,是否定期更换滤膜、滤料、定期反冲洗和清洗,是否定期检查滤膜性能,是否保留相关记录。采用臭氧消毒工艺的,检查是否严格控制臭氧浓度,保证杀菌效果,并防止溴酸盐超标;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的,是否定期监控紫外线强度,当紫外线强度降低到规定要求以下时,是否及时更换。4.检查所有的桶、瓶子及其盖子在灌装前是否经过严格
4、的清洗和消毒。生产过程中是否定期检查清洗剂和消毒剂浓度(或参数),验证瓶、桶及盖的清洗消毒效果、消毒剂残留情况,并记录。清洗循环使用的桶的冲洗时间、压力、洗涤剂和消毒剂的浓度等,是否符合工艺文件的要求,确保空桶清洗消毒效果;灌装封盖(口)是否封盖(口)严密(禁止人工灌装和封口);是否违禁使用防腐剂。(四)质量安全管理检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是否落实检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产品出厂批批检验;是否落实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5(其他检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进入水处理车间以及灌装间是否经洗手消毒,工作服和工作帽是否每天更换、定期消毒。(6(销售环节监管以销售环节瓶(桶)装饮用水批发点、代
5、销点、配送中心、经营店铺,供水、送水站(店)为重点整治对象,着重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瓶(桶)装饮用水经营户是否证、照齐全且合法有效,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二是经营者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桶装饮用水的来源是否合法。三是外包装是否清晰标示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厂名、厂址、联系方式是否真实有效,其标签标识是否完整、真实,内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无标签标识、标签模糊、不完整等不合格桶装饮用水,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四、整治步骤及措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从 4 月开始至 9 月结束,共分为
6、 3 个阶段。(一)调查部署阶段(2018 年 4 月)各所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所有获证瓶(桶)装饮用水企业和瓶( 桶) 装饮用水经营户 开展调查摸底,认真了解核对企业生产经营地址、联系人、许可范围等基本信息,汇总形成本辖区生产企业信息表,确定开展监督检查的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户名单,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工作实际,按照职责分工,按照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措施、步骤和责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步骤合理、责任到岗到人。(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 年 5 月至 2018 年 8 月)1.督促生产企业自查。要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7、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食药监食生 20176 号) 有关内容,按照企业风险 等级全面开展自查,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并提交自查整改材料到当地监管部门,消除安全隐患,各所要及时将企业自查整改有关材料整理归档。2.开展监督检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集中整治与规范治理相结合,严格依法规范生产与曝光违法问题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排查风险,进行整改,限时提交整改报告,限时进行整改后复查。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的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7 月 30日前,完成企业全覆盖(含停产企业
8、)监督检查。8 月 30 日前,完成企业整改情况的复查,并提交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生产环节)(附件 2)。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还应结结合年度抽计划,统筹安排对瓶(桶) 饮 用水的专项抽 检,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3.加大巡查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各所要加强对瓶(桶)装饮用水批发点、配送中心、代销点、经营店铺,供水、送水站(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查经营条件,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辖区桶装饮用水经营户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查经营者的证照情况,确保主体资质合法有效。对瓶(桶)装饮用水经营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相关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有针对
9、性地开展市场巡查,严肃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瓶(桶)装饮用水的违法行为。4.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各所要监督辖区瓶(桶)装饮用水批发商和经营户严格履行建立台帐、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能够出具合法有效的质量合格证明以及检测报告,保证瓶(桶)装饮用水来源可控可溯。要求经营户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溯源管理制度和经营信用档案,提高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严把瓶(桶)装饮用水进货关、贮藏关、销售关。要进一步强化瓶(桶)装饮用水经营者的责任,督促经营者建立落实食品安全制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5.创新监管机制,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建立不合格桶装水
10、经营户“ 黑名单” 数据库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健全瓶(桶)装饮用水经营户信用档案。对轻微违法者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约谈,督促其守法经营;对屡次违法和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吊销其证照;尤其要加大对严重失信者的整治力度,适时通过指定网站予以曝光,力震慑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充分发挥 12331 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高效查处瓶(桶)装饮用水违法案件。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三)巩固完善阶段(2018 年 9 月)收集、整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数据资料,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推动瓶(桶)装饮用水生产
11、和销售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五、有关要求(一)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所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明确进度,推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 专人负责,加强信息报送。各所要指定专人负责整治工作的材料,台账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于 2018 年 9 月 5 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包含工作基本情况、措施成效、亮点典型、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以及下一工作打算)、图片、检查表、 瓶(桶)装饮用水经营户情况统计表(销售环节)、 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销售环节)(附件 3、4)盖章扫描件和 wrod 电子版一并报送县局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股。联系人:石薇,联系电话:0774-898037
12、7,邮箱:。附件:1.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生产环节)3.瓶(桶)装饮用水经营户情况统计表(销售环节)4.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销售环节)附件 1钟山县 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胡晓川 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廖继强 副局长 成 员:李科林 稽查大队大队长李 琳 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股股长蒋志军 办公室副主任李家忠 钟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董荣化 同古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李兆文 回龙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潘 亮 石龙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13、所长何世衡 珊瑚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张壮军 凤翔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钟金忠 公安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廖可乐 燕塘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钟 海 红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陈 伟 清塘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卢呈良 两安瑶族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陈建荣 花山瑶族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李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联络协调、业务指导以及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电话:0774-8980377,电子邮箱: 。附件 2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生产环节)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电话: 填
14、报时间:辖区 瓶(桶)装饮用水企业(家)停产企业(家)开展整治企业(家)整治存在问题企业(家)其中:整治发现铜绿假单胞菌污染企业(家)存在问题现场整改完毕(家)提交整改报告企业(家)完成整改复查企业(家)监督抽检(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批次)不合格项目及批次附件 3瓶(桶)装饮用水经营户情况统计表(销售环节)填报单位: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日期:序号 经营者 桶装水商标和品牌 经营地址 经营者联系电话 生产厂家 备注附件 4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销售环节)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类 别 数 量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人次检查瓶(桶)装饮用水经营主体(户) 户检查瓶(桶)装饮用水经营主体(户次) 户次其中:清理查处无证照经营(户) 户共立案查处违法经营不合格桶装饮用水案件(件) 件其中:质量检测不合格桶装饮用水案件(件) 件外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桶装饮用水案(件) 件捣毁黑窝点(个) 个移送司法机关(件) 件桶没收不合格桶装饮用水数量升/L案值(万元) 万元罚没金额(万元) 万元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户) 户责令停业整顿(户) 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