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质调查院财务报销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财务管理,完善我院财务报销支出依据, 规财务报销手续及程序,充分发挥财务监督职能作用,确保我院各项财务支出合法、合规、 合理, 提高我院地质调查经费等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要求及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规定等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地质调查院所有单位(项目)、项目处及其他项目承担单位。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省地质调查院财务科负责制定、完善本院财务管理 办法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项目处及其他项目单位的项目经费核算、财务管理进行指导、检查、监督。院长、财务负责人 对本院院部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第四条 项目处及其他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有效执行,项目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对本项目处(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第三章报销凭证及依据第五条财务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Word 资料.原始凭证填写容要完整。(一) 报销发票须注意以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