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引导和监督 * 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和工作人员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有效解决工作人员有章不循、 违章操作、 屡查屡犯等问题, 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轻微违规积分管理指导意见 ,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轻微违规积分管理,是指公司对其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累积积分并据以处罚的管理行为。轻微违规行为,是指工作人员在业务操作中,违反规章制度,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不良后果,不足以按照相关制度处理,但必须格防、管理和惩戒的违规行为。第三条 实施违规积分管理应遵循实事、客观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鼓励自查自纠的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第二章积分标准第五条发现工作人员有轻微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所附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附件 1)进行积分,分值为 1-5 分。最小积分单位为1 分。第六条积分年度为每年的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