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QM -21.为加强本院集中采购流程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采购行为、防范市场风险、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 效率,特制定本规定。2 范围对所有外部采购活动, 包括设备及耗材购买、办公用品购买、 软件购买、 文本制作、 多媒体制作、模型制作、效果图、晒图、设计专项外包或劳务借用均受本规定控制。3 原则采购工作应遵循“先预算立项后采购”、“集中采购”的原则。4 部门划分和职能4.1 请购部门的划分4.1.1 行政类资产、服务、办公及生活项目(含基建、车辆)由行政管理部提出采购申请;4.1.2 IT 设备(电脑、打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电话、耗材等)由信息中心提出采购申请, 注: 新进员工电脑等 IT 设备由信息中心提出采购申请,日常工作中的 IT 设备更新与维护等采购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4.1.3 生产经营类服务、支持由各使用部门自行提出采购申请。4.2 采购部门的划分4.2.1 行政类资产、服务、办公及生活项目(含基建、车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