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条 款 号 评 审 标 准2.1.1 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100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其中:方法二中 R 取值为: ;方法三中 R 取值为:
2、,平均值以上 家、平均值以下 家;初步评审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 与资格预审时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1 形式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 与资格预审时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一致(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 ;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
3、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2.2 项规定 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2.1.2 响应性评审标准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 3.3.5 条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 条款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 80 分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 82 分2.3
4、.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直接确定:方法五;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8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 抽取每档按0.5%计;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抽取每档按0.5%计;Q1值取值范围:65%85%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抽取每档按5%计;K2取值为: 98% ;方法四:K取值为: ;K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五:K 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5、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不少于 0.6 分) ,每高 1%扣 0.9 分(负偏离扣分的 1.5 倍) ;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3.3(2)技术标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是,合格性评审 否,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
6、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1 评标入围2.1.1 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2.1.2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20 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2.2 初步评审标准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
7、标办法前附表。2.3 详细评审2.3.1 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评标准备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
8、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 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 2.1 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3 初步评审3.3.1 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1 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2 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2 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
9、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3.4 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进行。3.3.5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3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4 )明显不符合技
10、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5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6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7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8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3.4 详细评审3.4.1 按本章第 2.3.2 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4.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 )按本章第 2.3.3(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
11、价计算出得分 A;3.4.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 投标人得分=A。3.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
12、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6 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3.6.2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6.3 评
13、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附件 A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 R 一般不少于 15 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
14、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 一般不少于 15 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附件 B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
15、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
16、Q1+BK2Q2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 ,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 ,其他工程 88%100% 。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 、其他项目清
17、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 20%项(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由此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和其他项目清单费用,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一个投标平均总价 A。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K 值建筑工程为 97%93%,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 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
18、 92%85% ,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招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下浮区间。项目具体下浮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区间在开标时抽取,或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下浮率取整) 。方法五:ABC 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 )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及以上) 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若在A 值的 95%-92%(含) 、92%-89%( 含) 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 A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 B 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 C 值外)中随机抽取 B 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 K、下浮率 ,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分类 取值范围下浮系数 K 95%、95.5%、 96%、96.5%、 97%、97.5% 、98%下浮率 房屋建筑工程 6%、7%、8% 、9% 、1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