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基本格式)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名称 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支出科目编码 项目单位 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 主管部门 评价工作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年 月 日贵州省财政厅(制)项目负责人 罗焕江 联系电话地 址 麻江县凤凰大道 35号 邮编 557600项目起止时间 2015年 1月 1日2015 年 12月 31日计划投资额(万元) 200实际到位资金(万元)200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省级财政 省级财政州级财政 州级财政县级财政 200 县级财政 200其它 其它基本概况主要用于解决集团化办园补助、全县民办幼儿园文
2、化建设补助、县级示范幼儿园教学生活用品及食堂设备采购、乐埠中心学校100KVA配电安装工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谷硐镇中心幼儿园安装教学楼过道玻璃资金、杏山镇中心幼儿园 160KVA变压器安装经费、修复城关村东门组受灾群众房屋堡坎经费、麻江县 35KV杏河麻隆下输电线路迁改工程青苗补偿款、中等职业学校微机室设备采购经费、兑现教育名师和骨干教师岗位津贴、高枧小学校园文化建设专项资金、2015 年学生助学奖励经费、龙山镇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电信和广电网络通信光缆线路迁改费用、谷硐镇茶山村学前班临聘人员工资、贤昌幼儿园开园所急需的设施设备采购经费、龙山镇中心幼儿园 160KVA配电安装工程经费等
3、。项目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1、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根据各部资金请示上报政府 21项,批复 18项;(2)质量指标:批复 18项,执行18项;(3)时效指标:在请款文件下达后马上安排请款,在财政批复请款后及时将款项拨付出去;(4)成本指标:本年预算安排资金 200万元;2、效益指标:(1)经济效益指标:解决集团化办园经费和学校教育工程基本建设经费等;(2)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各学校经费,提高科研能力;(3)环境效益指标:改善学校办学条件;(4)可持续影响指标:解决杏山镇中心幼儿园和龙山镇中心幼儿园的 160KVA配电安装工程,保证学校正常开展工作;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发放 2015年学生
4、助学奖励经费和谷硐镇茶山村学前班临聘人员工资。项目执行情况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资金批复请示后都能按照政府批复来执行,少部分资金请示因政府批复是教育经费经费来支付,经请示财政后有做小范围的调整。总体情况来看,该项资金还是能够充分发挥使用效率,为各部门提供资金保障。自评结论年初编制计划,各月按照资金请示批复来拨款,保证资金使用的方向正确,大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总体预算绩效执行效果好。问题与建议请示上报政府审批到批复下达的时间过长,不能及时解决下面各部门在需要,有时候在其他部门催要资金紧急的情况下,不得不调整其他指标进行拨付,造成指标不能一一对应。此项资金一事一请太过繁琐,能否减化手续,提高资金的使用
5、效率备注: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填报说明一、本报告由评价工作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公正。二、封面填写(一)评价类型: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属于跨年度支出项目中期评价的填报“实施过程评价” ;属于项目完成后评价的填报“完成结果评价” 。(二)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三)项目单位法人代码: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法人代码填写。(四)支出科目编码:按照财政部统一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填写。(五)项目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省略。(六)主管
6、部门:填写全称,不得省略。三、报告内容填写(一)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有多个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等栏目,可调整格式,逐个填写。(二)项目起止时间: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三)基本概况:填列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和用途等。(四)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填列项目绩效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和预期的主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等。(五)项目执行情况:重点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结果及效益等进行分析说明。同时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等做出详细说明。(六)自评结论: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总结,并给出相应的评价等次。(七)问题与建议: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八)评价人员:填写参与项目评价的所有成员名单,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九)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由项目单位组织的专家组或内部人员组成的评价组、受托中介机构组成的评价组的组长签字。(十)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项目单位或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须加盖单位公章。四、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 纸打印、装订。五、自评报告提交同级财政部门一式 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书面与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上报主管部门的份数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