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意向书致:驻马店市鑫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水北调漯河受水区工程监理部我公司承建的南水北调漯河配套工程施工10 标段,于 2012 年 11 月30日接到贵部下发的进场通知后我部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立即调谴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等进场,完成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随后贵部又下发了合同项目开工令,并最终确定2012 年 12 月 13 日为实际开工日期。开工后,我部在施工过程中先后遇到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部的正常施工且给我部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问题如下: 一、索赔事件我部于 2012 年 12 月 5 日人员、机械全部进场, 但由于 11 标设计变更, 致使我标段于 2013 年 1 月 22日才接到监理签发的图纸, 整整延后 41 天,无法正常安排施工进度计划,致使我部16 名管理人员、35 名施工人员, 3 台挖机、 2 台装载机、 1 台吊车、 2 台振动碾均处于停滞状态。二、索赔依据1) 根据投标文件 4.6 计日工项目计价表复印件 1 页;2) 根据招标文件 11.3 条的约定(条款内容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