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有理数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2. 负数大于 0,正数小于0。3. 正整数、零和负整数统称为整数4. 正分数、负分数统称为分数;5. 分数和整数统称为有理数。6. 任何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唯一的一个点表示。7. 数轴的三要素:原点、单位长度、正方向。的相反数是0。9. 正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负数的绝对值等于它的相 反数; 0 的绝对值等于0;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绝对值相等。10. 正数大于一切负数。11. 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12. 在以向右为正方向的数轴上的两点,右边的点表示的数比左边的点表示的数大。13. 加法法则: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且把它们的绝对值相加。异号两数相加,绝对值不相等时,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且用绝对值大的减去绝对值小的。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一个数与0 相加,任得这个数。14. 加法交换律:a+b=b+a;加法结合律: ( a+b)+c=a+(b+c )。15. 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 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16. 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