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福建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聘用香港专业人士申请资质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进一步提升闽港合作层次和水平,促进通过互认或考试方式取得内地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香港建筑师、结构工程师(以下简称“香港专业人士”) 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 (以下简称“ 福建省内”)注册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福建省内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聘用香港专业人士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申请企业资质,适用
2、本办法。第三条 福建省内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聘用香港专业人士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申请企业资质,应当向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四条 福建省内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聘用香港专业人士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申请企业资质,除按国家现行规定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香港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工程师学会等机构出具的被聘用的香港专业人士在香港近三年内职业行为- 2 -良好的证明,以及个人设计业绩材料。第五条 香港专业人士的个人设计业绩,应当是其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专业负责人,且已经竣工、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在提供个人设计业绩材料时,应当填写完整的个人业绩证明表(详见附件),并附实物照片。第六条
3、 福建省内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聘用香港专业人士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申请取得的企业资质(包括首次申请、增项、升级、延续和重新核定),可以在福建省内承接工程项目。第七条 香港专业人士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用档案信息,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第八条 受聘于福建省内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香港专业人士因辞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或不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等情况未能延续注册的,其受聘的企业已取得的企业资质需重新核定。第九条 受聘于福建省内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香港专业人士在福建省内执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福建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4、除按规定处理外,并将违法违规的行为、处罚的结果通报香港特区相关机构。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附件 香港专业人士个人业绩证明表姓名(中文) 国籍 工作签证编号内地现聘用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所在地完成内容 附本人签名图纸或文档工程规模指标本人在项目中工作始末时间工程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情况 合格 不合格工程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职务设 计 人 审 核 人 项目总工程师专业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其 它:本人的职业道德表现是否有违反当地法律法规行为(是 否 )是否受到过处罚 (是 否 )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 (是 否 )其 他声明:1、目前本人只受聘于内地一个设计单位;2、以上内容属实。本人签字:日期:以上工程业绩情况属实。证明人(单位)签字(盖章):日期:填表说明:1.工程规模指标参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相应行业的建设项目规模划分表的- 4 -内容填写;具体数值应依据合同中的内容填写。2.证明人是指工程项目业主、政府部门、协(学)会或公证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