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管理制度1.目的为辨识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有事因素,制定评价准则对其进行评价分级管理,确定重大风险,制定并落实相关控制措施,将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与定义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作业活动、岗位、部位、装置等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分级和风险管控。3、职责3.1 生产部、工程部、行政部是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评价过程的组织工作,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和复杂程度,选择一种或多种评价方法,对作业场所,活动和服务等方面采用定性或定量评价,评价出本部门的危险、有害因素,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本部门重大或不可容忍的危害,制定控制措施,并编制风险评价报告,并督促控制措施的落实;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负责检查有关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不符合项。负责对风险源进行汇总和评价。3.2 企业负责人负责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3.3 各部门负责人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4 工作程序4.1 危险、有害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