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留村小学教师试用期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完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启用新版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通知(冀人社字201590号)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 法。一、考核对象新招聘和新调入本校的教师(含免费师范生)。二、考核方式采用个人申报、学校考核,报区教育局备案的方式。三、考核方法我校特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郝红征、银慧锋、孙曼、黄雪静。对我校试用期满的两位教师在试用期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四、考核内容常规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在试用期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1. 德( 30 分)(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不做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的事,计10 分。 .(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与团队协作意识, 爱护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教,计10 分。( 3)加强自身性格特征养成,和蔼可亲,不偏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