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南大学法学院班级干部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班级干部在教育、管理与服务过程中的主力军作用,增强班级凝聚力,促进学风建设,积极争创先进班集体,根据海南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班级组织机构和班级干部(一)班级组织机构由团支委和班委组成;团支委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与宣传委员组成,是学院团委设在班级的一级团组织;班委由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与心理委员组成,是学生会设在班级的一级学生组织,配合学生会开展日常工作。(二)组织委员与学习委员合并为组织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与心理委员合并为生活心理委员、宣传委员和文体委员合并为文体宣传委员。(三)班级干部由班长、团支部书记、组织
2、学习委员、生活心理委员、文体宣传委员组成。(四)班级干部是学校、学院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是建设 先进班集体的保证,应在各方面起到表率作用。二、团支委班委的产生办法 (一)每学年度九月份(综合素质考评结束后),可由班主任主持召开班会,换届 选举产生团支委和班委,(二)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应由班主任主持召开班会,选举产生团支委和班委;班主任可推荐团支委和班委候选人。(三)团支委班委任职一年,任期届满可改选或连任,但任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应辞职和变动。(四)各班新产生的团支委、班委,应在三天内报学院学工办备案。三、班级干部的选任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道德修养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服从管理。(二)责任感强,热心服务同学,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良好。(三)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较强。2(四)学习勤奋,成绩良好。(五)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或上一学年有两门必修课以上(含两门)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担任班级干部。四、团支委班委的工作要求(一)在学工办、团委老师和班主任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班级工作,在班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二)主动与辅导员和班主任联系,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三)配合辅导员、班主任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评奖评优等工作。(六)发挥团支委班委的集体智慧,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增强班集体凝聚力。(五)准确掌握本班经济困难同学的家庭情况,协助学院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四
4、)及时掌握并向辅导员报告本班同学的突发情况与异常情况。(七)处理好团支委班委之间及与团学社学生干部之间的关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八)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前,应撰写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五、班级干部具体工作职责(一)班长1主持班委会工作,领导班委成员开展班级工作,对本班事务负有领导责任。2熟悉本班同学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辅导员、班主任反映。3及时传达学校、学院文件与通知精神,及时完成和落实学院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4负责召集班委会和班会,研究和安排本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5带领同学共同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
5、度。36带领班级干部做好综合考评、评奖评优、贫困生认定、奖助学金推荐、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就业等工作。7加强本班纪律管理,对无故旷课、 迟到早退、不诚信等不良行为和现象及时给予制止和劝说,并向学校、学院及相关老师反映情况。(二)团支书1主持班团支部工作,领导团支委成员开展班级团工作,对本班团工作负有领导责任。2宣传、执行校院团委决议, 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团支部的各项任务。3带领班级同学共同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4掌握团员的学习和思想情况,针对性开展形式活泼的团月活动。5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制定团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团员的政治教育和奖惩评定。6做好发展团员、
6、推 优评优、政治学 习等工作。(三)组织学习委员1协助班长、 团支书组织开展学习活动, 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2定期与学院教务办联系,掌握全班同学的学习情况,协助做好考试安排、查询 成绩、重修、 补考等工作。3经常与任课老师联系沟通,及时传达、反馈教与学的情况。4根据学习需要, 组织开展各类读书活动、经验交流和学术交流等学习活动, 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参加各类学习竞技活动。5在考试期间,必 须做到考前动员、考中守纪、考后总结,推广学习经验,帮助后进同学。6组织团员开展政治学习,协助团支书做好发展团员、收缴团费、评优推优等组织工作。(四)生活心理委员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心理
7、健康活动,积极组织策划班级心理健康活动。42努力学习心理健康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心理委员培训、专题学习和交流活动。3了解和掌握同学的心理状态,发现心理问题,及时报告班主任和辅导员,遵守保密原则,注意维护同学的隐私。4及时了解贫困生的思想、学习、生活,配合班长,团支书做好贫困生认定、助学金推荐的工作,详细记录贫困生资助及勤工助学情况。5妥善管理班级财务,做好本班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向同学公布班费开支情况。6做好班级宿舍卫生文化、安全用电等相关工作。(五)文体宣传委员1组织本班同学参加校院各项体育比赛和文娱活动。2主动策划班级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3做好班级的宣传工作,积极向宣传部门宣传本班好人好事。4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及上 报工作。六、班级干部的奖惩(一)班级干部由学工办、团委、班主任管理、培养与考核,由辅导员、班主任、团 学主要干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二)班级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奖的评选条件。(三)班级干部在任职期间,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履行职责、道德品质水准下滑、学习成绩严重下滑等不符合学生干部基本条件的,给予劝退、辞退或免职;空缺的干部按程序增补。七、本办法由海南大学法学院学工办、团委解释。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 O 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