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审批一次性材料告知书一、质量监督方面: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六份2 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一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3 施工、监理合同(查验原件,收复印件)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料一套(审查合格书、抗震、图审备案单) (查验原件,收复印件)5 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6 签订五方(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和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资格证书二、安全监督方面;1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一式六份2 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中标通知书3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措施)及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平面图5 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相关证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委派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人员任命文件)7 起重机械及其它建筑机械设备清单8 施工现场工前安全防护及管理情况9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和专业安全监理人员配备情况相关资质证书10 安全生产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11 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名册12 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措施所需费用概算及已拨该费用的证明材料13 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所有管线资料,经施工单位签收确认的证明14 工伤险保单及人数三、造价站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四、标后管理登记表特此告知申请人: 联系电话: 注:1、相关手续及表格领取请到行政服务中心建管处窗口办理,电话:86646052、相关手续材料必须齐全,不齐全不予受理。3、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