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牌 OEM生产合作合同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甲方:公司乙方:公司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净水机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一、 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 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6、 乙方应提供产品尺寸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水路原理图、电路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器件规格书等以及它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二、 协议范围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品牌 ”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