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招标招 标 文 件招 标 项 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南路(华坚南路-黄金大道)工程检测二次招标招 标 单 位: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张瑞平 (章) 联 系 人: 李昕 电 话: 0797-8682240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章) 法定 代表人: 李海明 (章) 联系人:黄亲梅 电 话:0797-8227300/15180245634编 制 时 间: 2017 年 12 月2投 标 须 知第一节 前附表项目名称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南路(华坚南路-黄金大道)工程检测二次招标建设地点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批文 赣开经字【2017】129 号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本项目施工造价 约 8800 万元检测费用 约 26 万元招标范围包含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南路(华坚南路-黄金大道)工程检测的常规材料检测、路基路面现场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等所有检测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满足质量检测标准要求,出具国家及江西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资质要求:(1
3、)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及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2)以上资质均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3、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且提供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 招标 文 件 自行前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地点 施工现场招 标答
4、疑不组织集中答疑,2018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7:00 时前,将需要答疑的内容,在 网疑问栏中填写 ,招标人将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 网上公布答疑纪要。投 标 文件 份 数资格标正本一本、副本三本,共四本技术标正本一本、副本三本,共四本商务标正本一本、副本三本,共四本投 标 文件 递 交 单位 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中心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30开 标 会 时间 2018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30 地点 赣州市公共资源中心 开标室3其它说明1、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赣
5、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2、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资格标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第二节 综 合 说 明一、总 则(一)项目概况:1、项目规模:本次招标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南路(华坚南路-黄金大道)工程检测主要内容:建设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等。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6、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及省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通过公开 招标方式选定检测单位。(二)资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资质要求:(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及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2)以上资质均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
7、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且提供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要求:(1)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 15 天内确保根据赣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赣州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软件等与监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包含见证取样检测设备),否则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次之者中标(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 15 天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南康区、赣县区)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满足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根据工
8、程进度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若因中标4检测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罚款 3000 元,延误超过五天以上(不含五天)或者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未按要求设立的,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次之者中标(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检测单位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 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有更新的,以最新的文件为准。(三)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 天前确定中标人。(四)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
9、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五)投标人应承诺不得擅自挂靠、卖标等行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可信,否则一经发现,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六)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 招 标 文 件(七)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缺陷、表达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澄清的,应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 17:00 以前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10、)上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招标人将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公布答疑纪要;招标人逾期答复或答复涉及较重大修改、调整的,将相应推迟截标时间;网上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八)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
1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九)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七)条所述的招标5答疑纪要。(九)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发出前应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3、补充通知将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栏中公布,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三、投标报价(十)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方式:采用 固定报价 方式,投标报价应是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各项检测工作的检测费、顾问费、文本制作费及检测过程中的配合服务费等所有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
12、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本项目的检测费包含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检测进度计划、进行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作业,以及制作检测报告和认证等收取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现行文件、规范,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投标报价采用固定价格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检测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和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十一)信息采集及投标保证金1、未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集过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的投标人,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部(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
13、楼 510 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采集登记:(1)单位名称(2)组织机构代码(3)基本户开户银行(4)基本户帐号,已采集信息的单位无需再次登记。2、投标保证金(1)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 元)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到指定账户,并最迟在 2018 年 1 月 17日 17:00 时前到达账户,拒绝接受现金,否则视其投标无效。6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原件,以此证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2)银行保函方式根据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 号)的有关规定文件,投标保
14、证金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必须提供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的银行出具的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银行保函。投标文件中需放入银行保函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在开标时提供,否则视为保证金未到账。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受益人名称应为: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投标人在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和注明查询电话,并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注: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向中国农业银行赣州营业部、招商银行赣州分行营业部、赣州银行滨江支行其中任意一个开户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赣州
15、营业部、招商银行赣州分行营业部、赣州银行滨江支行开户名: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动获取。说明事项:(1)转入时必需注明投标工程名称或简称;(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3)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4)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并对投标人进行了培训,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责任;(5
1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疑议,请致电:赖工 18179120533、中心工程部:70797-8390957。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十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1、资格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和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检测资质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附本人
17、第二代身份证;(3)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且提供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保证金的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5)承诺书。上述材料在标书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以上对应证件(书)和材料原件应由投标人另行装袋,在开标时提供给评委审查,开标会结束后退回原件,未提供齐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无效(或不满足要求)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和要求:(1)检测机构概况表;(2)项目负责人简历
18、和承诺表(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若项目负责人为单位在编人员,无法提供聘用合同和社保证明两种证明材料的,则需提供能证明其为在编人员的证明材料);(3)拟派从事本工程检测任务的检测人员情况表(检测人员要求拟派 4 人及以上,提供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4)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和工具目录表;(5)检测机构近 36 个月内主要业绩表。上述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以上对应证件(书)和材料原件应由投标人另行装袋,在开标时提供给评委审查,开标会结束后退回原件,未提供齐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无效(或不满足要求)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商务标
19、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和要求:8(1)投标函;(2)投标承诺书。(十三)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1、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察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提出与投标有关的疑问,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栏上提出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邮箱。3、招标人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疑问收集整理后,将统一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答疑栏发布。由招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件第(九)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十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
20、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编制资格标、技术标及商务标投标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三份。2、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文件采用下列方式密封:资格标、技术标及商务标各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并分别编制名录和页码,以方便查阅。2、所有密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并注明开
21、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3、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处均应由投标人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十六)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9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九)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十七)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
22、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重新递交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进行,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字样。3、投标截止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六、开 标(十八)开标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招标人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2、开标时,招投标监督机构派人员到场进行监督,并邀请有关部门到场监督。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指定的开标会时间后(即迟到 15 分钟以
23、上)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十九)评标程序1、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3、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4、由招标人及招投标监督机构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进行验证,宣布验证结果(单独准备一份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验证);5、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宣布检查结果;6、开启各投标人资格标及将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出示的有关证件(原件)、证书(原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7、宣读资格标评审结果;108、开启资格标合格的技术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9、宣
24、读技术标评审结果;10、开启资格标、技术标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标,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1、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3 名中标候选(排序)人;12、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排序)人进行确认;1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结果,当场宣布中标候选(排序)人;14、宣布开标、评标会结束。15、将中标候选(排序)人在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示 3 天后,招标人经招投标监督机构核准后依法确定中标人。七、评 标(二十)评标1、评标工作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会、建设部等七部委第 12
25、 号令之规定组成评标委员,本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2、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开标前从江西省综合专家库按规定抽取 5 人,其中技术类专家 3 人,经济类专家 2 人,招标人代表/人。3、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 报价承诺法进行评标。评标分别进行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三个阶段评审,先对资格标、技术标进行符合性评审,再对资格标、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评审。一、资格标要求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文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开标时应具有下列资料原件,并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资格标内,详见资格标目录。二、技术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