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师范大学 2018 年普通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拟定注意事项各学院:为了做好我校 2018 年招生工作,现就各学院报送 2018 年普通本科分专业拟招生计划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1. 请各学院要根据校院两级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发展需要,注重优化专业结构、突出专业优势和特色,科学制定本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2.学院在 2017 年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的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结合分专业录取率、就业率、考研率等相关指标进行分专业计划数调整,整体招生规模原则上不再增加。3.继续推行按学科大类的招生改革,希望有关学院能够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按学科大类招生专业。4.按照学校要求,我
2、校 2018 年普通文理本科专业省内实现全一本招生(软件类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 ;目前尚余的 19 个二本专业今年按一本招生报送。如有特殊情况,请书面说明。5.学院拟增设的新专业,要一并报送招生计划(计划数统一为 60 人,新增计划由学院调节产生) 。6.凡涉及新增专业、原专业性质变更(师范改非师范、下设方向等) 、拟按大类招生、专业名称变更的专业均需先向教务处申请审核并通过,持加盖有教务处公章的申请向招办报送专业招生计划。7请各学院按照附表要求填写拟招生计划,经本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 18 点前送交校招生办公室。(文渊楼 301A,招办计划管理
3、科 联系人 王艳军 电话:3326191)招生办公室河南师范大学 2018 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表学院名称(盖章): 院长签名: 填表人签名:专业名称 科类是否师范2017年计划数2018年计划数选考要求可选科目(在浙江可增选技术)备注合 计填表说明:1、 专业名称请用全称填写;科类栏填写学科门类;拟定分专业计划时,一个专业计划数一般不得少于 60 人,不超过 200 人;文理兼收专业请在备注栏注明(一般是文理均分计划数,有特殊要求的请注明) ;按大类招生的请在备注栏注明专业方向。2、 凡涉及新增专业、专业名称变更、原专业性质变更(师范非师范、下设方向等) 、拟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均需先向教务处申请审核并通过,持加盖有教务处公章的申请向招办报送专业招生计划。3、 2017 年招生计划数可参看2017 招生简章 (校园招生网) ,学院总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与 2017年保持一致。4、选考要求、可选科目填写选项请参考普通高等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 框架内选项,一定要清晰、明确, “选考要求”一栏填:限 1 门、限 2 门、限 3 门、2 选 1、3 选 1、不限;可选科目填对应的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