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备案办事工作规范一、事项名称、性质(一)名称: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备案(二)性质:告知性备案二、设定依据南宁市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机构所在地的市或者县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原备案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南宁市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机构所在地的市或者县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四、备案条件南宁市江南区范围内从事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备案材
2、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办理备案手续。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在南宁市江南区辖区范围内从事公共用品集中清洗消毒的服务机构。六、申请材料(一)新办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机构备案1、 南宁市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2、拟定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非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3、承诺书:声明填写的表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声明按照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办法和公共用品卫生标准的规定经营;4、生产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租赁合同、业主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等) ;5、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拟供应范围、品种、数量等) ;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含经营场所周边 25 米以内的毗邻建筑) ;标注
3、方向、面积、尺寸的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设备、设施、人流与物流等布局图;检验室平面布局图(电脑制图) ;7、消毒工艺流程图及有关消毒方法说明;8、消毒保洁设备、设施清单;9、检验人员资格证书;10、检验仪器、设备清单及可开展的检验项目说明;11、从业人员名单及有效健康证明;12、卫生管理制度:清洗消毒运行程序、公共用品回收制度、清洗消毒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从业人员消毒技能培训制度;13、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公共用品消毒效果卫生学评价报告 (原件) ;14、营业执照。(二)变更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备案1、 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变更申请表 ;2、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非法人或业主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3、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机构备案凭证原件;4、 (变更名称或所有制形式)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 (变更法定代表人)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任命文件或股东决议)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6、 (变更门牌号)管理部门变更门牌号的证明。(三)补办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备案1、 卫生许可证件(批件)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或业主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3、刊登有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报刊原件。(四)注销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备案1、 卫生许可证件注销申请书 ;2、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的
5、身份证,非本人办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3、工商部门的停业或歇业证明(限法人或都其他组织依法终止时提交) ;4、 备案凭证原件。(五)下列情况按重新申请备案凭证提交相关材料(须注销原凭证)1、重建、扩建、改建公共用品集中清洗消毒场所;2、公共用品集中清洗消毒场所搬迁变更;3、公共用品集中清洗消毒场所生产经营权改变;4、公共用品集中清洗消毒场所改变生产品种类别、生产工艺和主要设备。七、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八、备案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的即予以备案。九、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1-4887971
6、投诉电话:0771-4845902十一、办理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 19 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 楼 26 号窗口十二、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附件:备案流程图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备案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8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窗口人员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承办监督员提出初审意见办公室审查,共限 10 个工作日审批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服务窗口制作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 2 个工作日,不算入承诺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