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外派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充分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服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外派人员, 是因工作需要, 由公司总部统一委派至分公司或项目部,使用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正式员工。第二章外派人员的委派、使用及条件第三条外派人员由公司按照需委派单位的用工数量、岗位要求和聘用条件等统一委派,由人力资源处进行监督、检查及组织考核。第四条外派人员的使用, 包括每年招收的应届毕业生、 社会招聘人员和中、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公司人力资源处与外派人员签订公司委派管理人员协议书 (附件 3)。第五条外派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等行为;诚实守信,踏实肯干,爱岗敬业;专业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他岗位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传染性、职业性疾病;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特种作业岗位, 须持有效的职业技术资格、上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