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荆门 市中心城区公共租 赁 住房申 请 审 批 表(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 :街办社区 :填表日期 :1 荆门 市中心城区公共租 赁 住房申 请审 批表 1姓 名 性 别 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 离异 丧偶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区 街办 社区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申请人基本情况 优先保障 类型 荣获全国英模及市级以上劳模称号 转业士官和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市残联鉴定残疾等级为一、二级 重大疾病 计划生育特扶家庭与申请人关系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户籍情况共同申请人情况家庭保障情况 家庭总人口 家庭类型 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 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
2、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性质(租住或借住) 房屋产权人 房屋座落(具体到门牌号)家庭住房情况需提交材料申请书 身份证 户口簿 婚姻证明 居住证 缴纳社保流水公积金流水 居民社会保险费 学历证明 优先保障材料 其他证明材料承 诺 书本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已知晓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现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湖北省以及荆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本表所填写内容及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无误,如有隐瞒、虚报、或伪造等行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自愿接受相关处罚,并无条件退出已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5 年内不再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同意由市住房保
3、障工作机构和管理部门向有关部门(民政、社保、公安、房管、公积金、各区政府等)核查本申请家庭的人口、车辆、收入、房产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街办初审. 申请人_系或属_社区居民,该家庭为 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 新就业大学生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按照有关要求,各项申请材料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核对相符。同意受理申请人系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章)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经查,申请人家庭在本市城区内无房屋产权登记。 (公章)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申请人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准予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对象。(公章)经办人: 负
4、责人: 年 月 日填 表 须 知一、2018 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1. 申请人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 公积金两年(含)以上的;2.申请家庭成员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二、填表要求:1.申请人提交材料:申请 人书面申请一份;申请 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婚家庭提交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复印件(验原件);申请 人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缴纳社保或公积金的流水证明;学历证 明(验原件);优先保障材料(验原件)。2.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需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并在有选择序号处打“” 。三、监督检查1.市住房保障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布住房保障各类情况。2.在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3.荆门市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724-2633650(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