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卫生部、财政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 (卫妇社发 2009 70号)、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 2010 311号)以及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实施案(青卫妇社2010 13号)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省级增补项目。具体服务容是2012 年我省实施的14 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l、建立居民健康 档案; 2、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3 、预防接种; 4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 5 、孕产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