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 域 代 理 合 同 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或总部)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或代理商)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 明确定位后, 结合自身条件、 当地市场资源、 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形,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 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总则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在这期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其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代理费,是指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的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资格权益。3、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 布置和管理, 切实强化专卖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4、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代理费用的确定:1 、 乙 方 独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