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制度第一章 面试程序一、面试程序(1) 资格评审。本部分满分30 分。 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 / 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收集面试者身份证、学历证明、各种资格证书的正本及复印件,以及半年的市一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若无,须在办理入职前提供)。安排应聘者填写职位申请表,并审核应聘者资格及有关证件,在核验证件清单上签名确认证件的真实性,并填写应聘人员评分表的资格评审部分。(2) 专业笔试、个性与素质测评。本部分满分40 分。 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 /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对其进行测评或组织考试。考试由专业部门进行评分,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总部)/行政人事部(地区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划定分数线,分数线以 上人员可进入面试程序。( 3)基本素质面试。本部分不占分,达到良好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4)岗位素质、综合能力与专业技能面试组织面试评分委员对应聘者进行统一评分。原则上,面试 评分委员应包括具有招聘审批权限的人员(即公司领导、空缺职位部门负责人、人事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