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怡花园B 商铺租赁合同本合同于 2018 年 3 月 6 日在成都市中和镇签订,本合同当事人为: 甲方(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 承租方) :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其拥有使用权的物业出租给乙方,且乙方同意承租使用该物业。为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1.1 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镇新怡花园 B 区 10 栋 3 号 商铺( 门牌号:观东一街 302 号; )( 以下简称“本物业” ) 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建筑面积 ( 计租面积 ) 共计约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一租赁位置平面图阴影部分。1.2 出租物业系甲方向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而取得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