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机电工程学院兼修课程申请表申请须知:1. 申请对象:学有余力的学生(新生第一学期除外)在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修读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以外的课程。2. 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学第 1 周。3. 申请条件:前一学期课程修读门数8 门,全部课程成绩平均分 80 分且单科课程成绩60 分;兼修课程不得与正常修读课程的上课时间发生冲突;兼修课程不允许申请免修。4. 兼修课程查询方式:综合教务系统基本信息课程库教学大纲。5. 学籍所在院系审核后,学生本人须将本表交回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处,由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添加课程班名单(修课方式为“兼修” ) ,否则本次修课手续办理视为无效。6. 本表经审核后
2、由开课单位存档。-申请人填写部分-学号 姓名 年级院系 专业(方向)申请课程名称 学分 模块类别课程班名称 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先修课程自查 无 有 课程名称: 未修读(不宜继续申请) 已修读(成绩: )学业情况说明:1前一学期课程修读门数共 门,全部课程成绩平均分 分,单科课程最低分 分。2本学期已修 门课程(共计 学分)本人签名确认已阅读申请须知,并承诺遵守所有规定,同时确认表中所填内容及附件真实、准确,如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等欺骗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审核部分(请在相应的“” 内打“” )-学籍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审核该生符合兼修申请条件,且本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允许最高申请 学分。该生不符合兼修申请条件,原因:审核人: 年 月 日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审核课程班容量充足,同意申请。不同意申请,原因:审核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