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制度正文如下 :1、 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在防火业务上受公司和贵阳市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2、 施工单位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消防观念,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3、 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4、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的规定。5、 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线管。6、 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7、 临时设施内的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