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企业形象标识规定1. 目的统一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企业形象标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2.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标识。3. 职责3.1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批准本规定。3.2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企业形象标识的策划,并审核本规定。3.3 总工办负责编绘标识样本。3.4 项目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3.5 当需要对标识进行修改时,由总工办负责提出修改意见并绘制出新标识样本,经总工程师审核后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发布实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企业形象标识。4. 标识规定4.1 统一规定4.1.1 公司形象代表色为绿色, 其电脑标准色为: 红色 0,绿色 150,篮色 0, 色彩 80,浓度 240,亮度 71(Word画图板,下同)。4.1.2 公司司徽在任何情况下均为红色,其电脑标准色为:红色255,绿色0,篮色 0,色彩 0,浓度 240,亮度 120。4.2 公司司徽(图示为100100 时的尺寸)342334003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