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幕墙工程施工工艺标准1 基本规定(1) 石材幕墙工程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二次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设计文件。(2) 石材幕墙工程设计不应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 必须由原设计结构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查有关原始资料, 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检验、确认。(3) 石材幕墙工程所使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处理。(4) 石材幕墙工程所使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个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 )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5) 石材幕墙的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6) 石材幕墙工程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单项施工组织设计。(7)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气物、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8) 石材幕墙工程必须有隐蔽验收记录。